一、公共委托书的概念与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款,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根据这一法规,由此就产生了税收代征委托书。
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它具有庄重、严肃的特点,一般是套色铅印。其内部结构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等几部分,现分述如下。
①首部由标题、编号和受托部门或单位三部分所构成。标题。一般写明事由加文体,如“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或“代征税款委托书”。标题的位置居于文稿纸正中。编号。它位于标题右下方,编号由税务机关简称,文税简称和顺序号组成。例如:(××)税委第×号。受托单位。即委托代征税款的部门或单位,如“××市××”;要顶格写。
②正文这是委托代征税款证书的主要内容,它由开头和主体两部分组成。开头。在这部分一般应简明扼要地写清委托代征税款的根据及代征税款的范围等。如上述例文中的开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委托你单位代征×××的税款。”这种开头是应用文开头常用的根据式方法,它常把上级的文件精神,规章制度及法规与实际情况或问题,作为拟写文稿的根据。此类文稿的开头一般用“遵照”,“仿照”,“根据”,“按照”等介词与其宾语组成介宾结构。这种把根据放在开头来写的方法,能够增加文稿的说服力,可以达到言之有据、开篇明义的效果。主体。它是委托代征税款证书的主要部分或核心部分,在这部分主要是写明委托代征的对象、范围、项目、期限等内容。具体地说,也就是把代征的区域、代征的行业或代征的税种及税目等内容一一写清楚,比如代征“××村范围内个体工商业户应纳的各税”,代征“个体营运车辆的税收”,代征“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等。
③尾部正文结束后,在文稿结束的右下方签署委托单位名称,也就是税务机关,经领导同意后加盖行政公章,在此也应写上委托代征税款证的年月日。
委托代征税款证书
( )税第 号
(受托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经我局与你单位协商一致,我局委托你单位代征 税款,具体代征程序和代征税款的解缴程序,以及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依照双方订立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执行。
税务机关(印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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