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新译通翻译公司 |
英语翻译 |
日语翻译 | 提供专业翻译 >英语口译|日语口译:深圳市宝安区 |
|
一、深圳市宝安区的文化 1979年深圳建市,宝安县撤销。1982年建立市辖宝安县,1984年1月24日,设立宝安县文化局,县科级建制,隶属县委宣传部领导。1986年改为县政府直辖的职能机构,其下属事业单位有演出管理站、社会文化管理站、电影管理站、文化馆、图书馆、轻音乐团;企业管理单位有文化用品服务公司。
1987年局内设办公室、演出管理站和社会文化管理站。
1991年6月,宝安县机构改革,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为宝安县文体局。下设1个科级事业单位即县体育总会,7个股级事业单位:广播电台、电影公司、文化馆、图书馆、新安影剧院、轻音乐团,3个企业管理单位:文化用品服务公司、博雅影音中心、广播电视服务公司。
1992年底宝安撤县建区,成立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体育局,并升格为处级建制。1995年6月,区体委从文化局分出,另成立区体育发展中心。1996年5月,区文体局更名为文化局。1998年6月,宝安区成立"深圳市宝安区广播电视局",与区文化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将区广播电视台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区文化局设人秘科(加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文化科、广播电视科,公务员编制14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另有文物管理办公室编制1名,挂在文化科,党委秘书1名,挂在人秘科。局领导职数1正2副。1998年底,区文化局下设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即区广播电视台;科级事业单位7个:文化稽查队、广播电视发射中心、文化艺术馆、图书馆、电影公司、新安影剧院、现代陶瓷艺术馆;另有二级事业单位3个:宝安艺术团、宝安画院、《大鹏湾》编辑部,由文化艺术馆管理。
1983年县文化系统员工120人(含镇文化站),其中大专文化程度3人。2000年区文化系统员工611人(含临工285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6人,中级专业职称44人,初级专业职称48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
宝安县文化局长陈启聪、曾晃权、何朋先;宝安区文化局局长何朋先,继任局长刘继昌。
翻
译 领 域 |
|
翻
译 语 种 |
|
笔
译: |
工业工程:
|
|
经济贸易:
|
|
法律法规:
|
|
文化艺术:
|
|
个人资料:
|
|
商务撰稿:
|
|
|
|
|
|
|